9類危險品鋰電池出口運輸包裝規范及要求
9類危險品鋰電池出口運輸包裝規范及要求
鋰電池屬于9類危險品,UN3480,II類包裝,海運出口主要是提供以下五種文件:
1.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條款,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規定,制定出鋰電池操作規范,即UN38.3(UNDOT)的測試。
2.MSDS報告,它是化學品生產、貿易、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戶和公眾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綜合性法規文件。
3.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
4.危包證。危包證主要包含2個方面,性能證和使用證。性能證比較簡單,一般提供包裝的正規廠家都可以出具;使用證比較復雜,要用性能證去生產危險品工廠的當地商檢局申請。
5.出口報關資料。完整的報關資料有:報關單、裝箱單、發票、報關委托書、銷售合同、申報要素。
鋰電池危包證
鋰電池怎么包裝?
1.確保鋰電池單獨包裝于完全封閉的內包裝,如吸塑包裝或者紙板以確保每個電池都能得到保護;
2.覆蓋及保護鋰電池,以免發生短路或包裝接觸到任何導電物質,可能引致短路;
3.確保包裝是可靠(即是經驗證的),以符合UN測試手冊及條件第III部第38.3款的任何一項測試要求;
4.確保鋰電池完全覆蓋好。標上"內置于器材"的電池除外;
5.將貨物裝入堅固的包裝箱內;
6.提供正確的標簽及文件。
鋰電池貨件或產品包含鋰電池的貨物包裝起來有些困難,但只要按照科學的規定去包裝,鋰電池貨件或產品包含鋰電池包的貨物安全包裝就不再是什么問題!
鋰電池包裝規范和要求
鋰電池包裝有以下幾種形式,一種是軟包,即鋁塑復合膜包裝,這種形式鋰電池的聚合物材料可以做成任意形狀;
其次是鋁殼包裝,一般適用于大容量鋰電池,損壞時存在燃燒可能,但是基本不存在爆炸可能。
第三種是鋼殼包裝,鋰電池早期基本的都是鋼殼,但是后來因為重量性能等原因曾被鋁塑膜和鋁殼替代不少,不過來后來隨著技術的進步,現在大容量電池鋼質材料的物理穩定性,抗壓力遠遠高于鋁殼材質,在各個鋰電池廠家的設計結構優化后,安全裝置已經放置在電池芯內部,鋼殼柱式電池的安全性已經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鋰電池內部包裝
電池海運要求:
1.電池須通過UN 38.3測試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
2.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標注UN編號
3.堅固的外包裝,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 觸
4.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
A.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B.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通過使用內襯(如塑料袋)達到防水,除非設備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特性
C.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
D.鋰電池裝載集裝箱內須進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強度應符合進口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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