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貨物海運出口問題詳細說明
鋰電池貨物海運出口問題詳細說明
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正/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
鋰電池的優點是:
1:使用壽命長,
2:能量占比比較高,
3:重量輕,
4:綠色環保,
在這些優點的加持下使得鋰電池一經問世便迅速取代了其他傳統電池,成為了電池界的主流,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不足的一面,鋰電池同樣存在安全性差,運輸過程中受到撞擊,電池中的鋰就會發生劇烈的反應從而產生大量的熱,有起火爆炸的危險。
我們日常使用的手表,手機,電腦,電動汽車等大多的動力來源于鋰電池,隨著鋰電池的應用日益的廣泛,鋰電池運輸事故層出不窮,悲劇時有發生,作為專業的危險品物流供應商,今天聚海小編就來跟大家聊一聊鋰電池產品的出運運輸問題。
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1:鋰金屬電池 2:鋰離子電池
不同類別的鋰電池根據產品在國際運輸中也有著不同的劃分:
1:鋰金屬電池屬于 9類危險品UN3090
2:鋰離子電池屬于 9類危險品UN3480
鋰電池根據運輸包裝情況的不同可分為兩種情況:
1:單獨包裝的鋰電池貨物
2: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電池貨物(其中鋰離子電池為UN3481 ;鋰金屬電池為UN3091 鋰電池驅動設備為UN3171)
既然鋰電池的危險品這么大,那么出口鋰電池是不是要求也會特別嚴格,需要提供很多的資料呢? 其實也不盡然 鋰電池海運廣州口岸出口只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MSDS(它是化學品生產、貿易、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戶和公眾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綜合性法規文件。)
2:危包證(危包證主要包含性能單和使用證,性能單比較簡單,一般可以做出正規包裝的廠家都可以提供,但是使用證就比較復雜一些,需要配合IMI鑒定和性能單去工廠當地的商檢局申請)
3:報關資料(一套報關資料包含: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代理報關委托書和申報要素)
由于鋰電池存在危險性,其包裝和運輸中的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也越來越受到重視,運輸中的個管理機構也相繼出臺了很多限制性的要求:
1:鋰電池及鋰電池設備必須劃分為九類危險品,按照危險品做申報,提供相應的危包證
2:電池必須通過UN38.3的測試要求及1.2米的跌落碰撞試驗
3:需要有符合運輸要求的包裝,外包裝上除了有對應的品名和UN編號之外,還必須貼有九類危險品標簽,集裝箱四周應貼有相應危標
4:鋰電池的裝箱也需要做完善的加固,例如使用托盤裝載,縫隙之間采用氣囊加固,防止擠壓碰撞,裝箱不可疊裝等
南沙港鋰電是產品出口流程:
1:首先企業需要有進出口資質:
2:危險品需要提前七個工作日提供危包證,MSDS 貨物詳細數據托書 提交船司審核(部分船公司禁接鋰電池,訂艙需要選擇合適的船公司)
3:艙位下來之后,需要提好箱子 有了箱封號配合正本危包證,需要在截申報之前做掉危險品的海事申報,其中要把握好截單和發艙單的時間節點)
4:裝柜進港
5:危險品進港之后碼頭會發運抵信息,必須要有運抵信息,有了運抵信息之后就可以安心等上船了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鋰電池技術的日益成熟,以及綠色低碳生活的流行趨勢,歐洲預計2023年開始新能源電動車全面取代了燃油車,使得鋰電池產品這塊的出口量逐年遞增,其中鋰電池驅動設備的出口更顯爆發趨勢
鋰電池驅動設備屬于UN3171,9類危險品(電動車自行車,電動汽車都屬于此類產品)
由于此類產品屬新興產業,出口所需要的UN3171危包證一直是外貿人所頭疼的問題,從而也導致了瞞報漏報的情況時有發生。
南沙港作為華南危險品港口,貨物出口種類繁多,所以對于危險品運輸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鋰電池的作為最常規的九類危險品,廣州可以操作鋰電池的拼箱整箱,其中鋰電池的危拼服務可以覆蓋全球大部分港口,出口量的支持,有相應的產品出口可以隨時了解。
以上只是針對鋰電池出口的一個簡單的闡述,還有一些比較少見的鋰電池產品就不一一列明了,有需要電池或者含電池產品的進出口,都可以再隨時來了解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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